
陳茂釗
香港浸會大學
通識教育科評估方案的重要理念,主要是沿自《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》(教育統籌委員會,2000)提及的兩項發展的大原則:「多元化評核模式」及「進展性評核」而發展出來的。簡單來說,通識教育科的評核特點包括以下三項:
(一)引入校本評估:首屆的通識教育科成績將計算學生的校本評估分數,佔總成績的20%。校本評估不單為學生進行「進展性評核」,亦同時為學生提供「多元化評核模式」。此舉亦可減少學生對單一考試的過份依賴,對學生的學習及教師的教學均帶來正面的影響。
(二)以「水平參照模式」(Standards-referenced.approach)取代現時會考和高考採用的常模參照(Norm-referenced.approach)。「水平參照模式」的評估方式,主要是將學生的表現與一些預計的水平作出對比。而這些預計的水平反映了「到達某等級的學生的知識與能力」(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,2007,頁102)。
(三)以「建議準則和能力等級描述」的方式取代標準劃一的模擬答案,作為評核學生水平的參照:由於通識科強調重點「不在於事實性資料的累積」,而是「學生的理解和展示思考方法的能力上(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,2007,頁102),高水平的答案應能反映學生對考題有恰當的理解,並建基於知識基礎,並能客觀地作論據的描述和分析,從而加以應用。故此,通識科並沒有標準劃一的模擬標準答案,取而代之的是「建議準則和能力等級描述」,作為評估學生答題的表現。
從實踐的角度,學校及教師亦同樣面對一些校本評核的難題。引入校本評核機制是評核學生表現的一項重大改革,「由科任教師進行評核,可以提供較為可靠的評核結果」(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,2007,頁105),但在這論點之上,有一項重要的大前題:科任教師必須充份理解「校本評核」的理念,並在實施前作充份的準備。但現時的學校及教師們是否已作好以下各方面的準備?
(一)教師工作量的準備:以通識教育科為例,「獨立專題研究」是這科所採納的校本評核模式,每位學生均需進行三個階段的獨立專題研究,其中包括:提交專題研究計劃書、資料搜集及習作三大項目。高中通識科教師如何兼顧大量的專題研究項目並作「貼身」的跟進?
(二)教師督導水平及參與程度的準備:現時不少帶領獨立專題研究的教師,均面對一個難題:如何準確掌握個人的參與程度?作為獨立專題研究的指導導師,他的參與程度及跟進深度將會直接影響學生獨立專題研究的水平,參與過量或不足,均對其學生的表現有所影響。此外,一旦專題研究的成績直接影響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結果,學生必然爭取教師的投入參與,兩者如何平衡?教師應如何自處?
(三)如何調節不同學校的水平差異問題:現時考評局經已就這部份提出調節方案,以學生的公開試表現作為調節的基礎,換言之,同校學生在公開試的整體表現對學生的校內評估成績有一定的影響。如何令教師明白調節方案的重點,免除教師的憂慮?
針對以上的討論,就成功落實通識教育科的評估,個人有如下建議:
(一)堅持引進「校本評估」的發展方向,但有關當局必須提供足夠的支援:從個人的接觸,現時仍有不少教師對「校本」評估有不同的立場與看法,大部份反對「校本評估」者,均並不抗拒「校本評估」的原則及教學觀點,反對的主因在於上述所提及的「工作量」、「教師的督導水平」及「學校水平差異」等三大主題。若當局能夠提供足夠的支援,以上的教師困擾自可得到紓緩;
(二)就各校對於「通識教育科」的準備及發展階段作全面的研究:對症下藥,永遠是解決困擾的重要一環。故此,當局必需透過全面的研究,深入及廣泛探討不同學校在籌劃「通識教育科」評估方面的準備工作,了解不同模式學校的困難及問題,從而就不同學校的準備策略作出討論及支援;
(三)成立學校及教師支援組,加強教師團隊的校本培訓工作,其中包括教師對「水平參照模式」(Standards-referenced.approach)概念的深化、專題研究課題的指導技巧、及透過工作坊協助教師設計評估方案及指引;
(四)小心處理教師工作量問題:處理教師「工作量」似乎經已是一個必不可少的問題,而有關當局亦看到這是十分重要的一環,思考不同的處理方案。本人則嘗試從另一角度看教師「工作量」問題:「增加人手」有所必要,但在「增加人手」之餘,我們亦必須考慮教師在校本評估(或專題探究)的角式。理念上,通識教育科的「教學」與「評核」兩部份,有如唇齒相依,缺一不可。「專題探究」重視的是進展性評估,通過持續不斷的師生互動,教師在過程中了解學生的進展,從而調節教學,而學生亦能培養其自學的能力與信心。可以說,專題探究的評估重點,並不是單靠三次上呈的分數,而是持續不斷的進展性評估。在這基礎下,任何「增加人手」方案,必定不能離開這重要的基本信念:連繫「教學」與「評估」。因為一旦將兩者分開,「評核」在學習上的重要意義定必大打折扣!
坦白說,在香港這「考試為一切」(或「一切為考試」)的固有文化下,信任公開試的程度遠比校本評核更高,故此一直以來忽略「校本評核」這重要的學習環節。在這背景下引進校內評估機制絕不容易。若教師、家長及社會人士持有這種觀念一直不變,單從一次性的公開試來判斷學習成果,種種有關評估的死結永遠不能化解。在教育改革下,當教育局大膽地建立校內評估機制,亦即是說明了當局開始「信任」教師具備充份的專業水平及判斷,能以「客觀」的標準,公平地評估學生的學習成果,這絕對是可喜的現象。教師應把握這重要的時機,提升其工作的專業水平。但評估改革方案能否成功,令學生得到公平的評估,本人深信不能單靠教師的努力,還必須依靠多方面的支援與協調。
參考文獻
教育統籌委員會(2000)。《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》。檢索日期:2007年9月19日。檢索網址: http://www.e-c.edu.hk/reform/annex/Edu-reform-chi.pdf
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(2007)。《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(中四至中六)(定稿)》。香港: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。(網上文獻)。檢索日期:2007年9月19日。檢索網址:http://www.edb.gov.hk/FileManager/TC/Content_5999/ls_final_c_070326a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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