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 香港教師中心諮詢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是如何產生的?

 諮詢管理委員會的主席及副主席,是在每一屆的首次會議中,由各委員以不記名方式,投票選出一名主席及兩名副主席。候選主席或副主席均須由一位委員提名,另一位委員和議及經被提名者同意,方可成為候選人。選舉程序為先選出主席,再分別選出一位來自教育團體提名委員的代表,及一位來自教師提名委員的代表,擔任副主席。

. 香港教師中心常務委員會的委員是如何組成?其職能是甚麼?

 常委會委員由諮管會十五位委員組成。在每屆諮管會第一次會議中選出,由委員以不記名方式投票,組成常務委員會委員。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委派出任諮管會委員的兩名教育局代表,為常委會當然委員。諮管會主席及副主席為常委會的當然主席及副主席。

 其他的十個席位則由諮管會在餘下的諮管會成員中選出,以票數較多者當選,惟教育團體提名委員及教師提名委員兩類席位的任何一方(包括主席及副主席在內)都不應少於常委會席位總數(共十五席)的三分之一。

 常務委員會為諮詢管理委員屬下的執行機構,負責教師中心的日常運作及各項活動的推行,每屆舉行不少於五次會議,及向諮管會提交會務報告。每屆常委會為期兩年,任期與該屆諮管會相同。



香港教師中心 Hong Kong Teachers' Centre 2008 Jan - M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