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惠冰 香港教育學院

 1989年,香港教師中心成立。這個由香港政府每年撥款營運,以推動教師專業發展為主要目標的機構,累積了20年經驗,在香港教育改革及教師專業發展上,可以扮演什麼角色?

教育改革中的教師專業
 前線教育工作者是推行教育改革的關鍵人物1
…教育質素的提升,必須經過長時間的發展過程…我們必須對他們給予最大支持和鼓勵,提供實質的支援和空間2


 這些耳熟能詳的說話,自2000年教改推出以來,屢見於教育決策部門的文件。然而,上述的「關鍵人物」、「我們」、「他們」、「支持和鼓勵」以及「支援和空間」,到底所指為何?筆者嘗試從教師專業的思維脈絡去解讀這些話語。

 首先,關鍵人物之說,有兩重意義,其一可指前線教育工作者是主動去推行教育改革的人,是教改的發動者;第二重意思,則指前線教育工作者是被期望去推行教育改革的人,是教改的執行者。顯然,事實告訴我們,自從《廿一世紀教育藍圖》面世,香港的教育改革都是自上而下,由教育當局主導整個改革的宏圖,甚至政策論述的空間。前線教育工作者的聲音和意見,如果不是被邊緣化,也每每被視作跟不上時代步伐而被「逐」出場。付出了沉重的代價,經過了多年的實踐,現時教改存留下來的成果,確實是那些得到前線教育工作者認同而且自主推動的部分。簡單而言,教改是否具成效,所需條件是教育專業工作者的自主和參與。

 教師對教育事宜是否有自主,從決策者一句「他」、「我」身份的界定即可窺見。「我們必須對他們給予最大支持和鼓勵」,這句子的意思,乃將作為教育決策機構的教統會界定為「我們」,而執行教學工作的教師則被界定為「他們」。我、他之別,一個是施予者,一個是被施予者,能夠採取主動權及界定需要施予什麼的,都由「我」來決定。在這「我」、「他」位置分明的形勢下,教改中呈現怎樣的一個所謂「教師專業」面貌,毋庸多說。

教師中心在專業發展的參與
 教師專業發展,最終目的是為提升香港整體教育質素。欲提升教育質素,教師需要的是什麼「支援和空間」?多年以來,教師有沒有說出來,或是說了又有沒有被聽進入耳?

 1991年11月30日,教師中心諮詢管理委員會,聯同當年負責編纂教育專業守則的守則籌備委員會,以及一個由教育界業內推選組成的教師公會籌備小組,共同召開了一次教育界的聯席大會,與會者是來自教育界不同範疇的成員,約百餘人,大會主要討論一份擬向教統會提交建議成立教師公會的聯合意見書。該聯合意見書提出了五項原則,其中涉及教師專業事宜的,包括以下部分:

 …應肯定成立教師公會的必要性;香港教師公會是一個教育專業組織,其目的是為提高教師專業地位及專業水準…香港教師公會應為政府及社會所承認,賦予一般專業團體的職權,並經立法程序產生。3

 上述文件展示出香港教師中心於90年代,認定了教師需要的是成立教師公會。這種強調由教育工作者自主自律,藉由一個具法定效力的專業公會以提升教育質素的說法,就是業界自行界定所需的支援和專業發展空間。

 2000年教育改革及隨後的課程改革,教師中心得到教育當局投入資源發展學科活動,支援有關教與學課堂實踐經驗分享等。這些專業發展的步調,與當時教育政策方向互相應和。無容置疑,在教師專業發展的實踐上,政府是否願意投入資源,包括人力資源及財務經費,實踐者與政策的配合,至為重要。基於資源的考量,專業的自主性,對教育需求的專業判斷與界定,於這時刻,似乎只可淪為不切實際的專業理想主義而被束之高閣。

 在後教改時期,教師中心能否抓緊推動專業發展的關鍵,更有效善用資源,以實現由前線教育工作者帶動和主導的專業理想。這發展將會呈現怎樣的面貌,且讓我們拭目以待!



1 見教育統籌委員會(2002)《教育改革進展報告(一)》,17頁;及教育統籌委員會(2003)《教育改革進展報告(二)》,22頁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(教育統籌局網上資料:http://www.emb.gov.hk)。

2 (2002)「前言」,載於教育統籌委員會(發表)《教育改革進展報告(一)》第2頁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(教育統籌局網上資料:http://www.emb.gov.hk)。

3 節錄自《聯合意見書》五項原則,1991年11月30日教育界聯席大會會議文件。



香港教師中心 Hong Kong Teachers' Centre 2008 Nov-2009 Fe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