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益少年團的組織,是以學校為單位,凡就讀任何公益少年團會員學校的中、小學生,而符合下列各項條件,皆可登記為「公益少年團」團員:
| 1. |
就讀於小學一年級至中學七年級 |
| 2. |
對社區服務深感興趣 |
| 3. |
願意勸勉其他市民重視公德心及責任感 |
| 4. |
願意使香港成為一個更完善的社會 |
|
 |
|
| 公益少年團團章 |
|
學生可以透過就讀學校的負責老師,填妥申請表格,經過公益少年團辦事
處的處理後,便可獲發給公益少年團團章和團員記錄冊,參加一切由公益
少年團所安排的活動。團員在參與的公益少年團活動或有關的社區服務後
,把記錄登記在團員記錄冊內,將成為團員的認可資歷。
學校擬加入「公益少年團」成為會員學校並沒有特別程序,只需為有意加入「公益少年團」成為團員的學生登記入團後,該校即自動成為「公益少年團」會員學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