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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 - 2012年度(下載教育局通函第149/2011號)

1. 戲劇節的目標是鼓勵學校把戲劇發展為一項經常性的學校聯課活動, 此戲劇節是由九龍樂善堂贊助。
2. 戲劇節包括訓練期、學校演出期和公開演出期。各項活動的時間表如下:

項目
訓練期
學校演出期
公開演出期*
日期
11月至12月
2月6日至3月2日
4月至5月
地點
---
參加學校的學校禮堂

自行安排的場地
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劇院

演奏廳
* 康樂文化事務署贊助場地及售票服務。

戲劇演出將分為下列六個組別進行:
級別
組別
小學
廣東話組
英語組
普通話組
中學
廣東話組
英語組
普通話組

最新消息

招募評判 ( 招募詳情申請表格 )

 


條件與規則
1. 任何經教育局註冊之日間中、小學均可參加。
2. 每間學校可參加多於一個組別。
3. 多間學校可聯名參加。惟在此情況下,參加之學校在津貼及獎勵方面皆視為一個單位。
4. 學校可自行撰寫劇本、選用或改編現存劇本。若選用或改編現存劇本,有關學校須自行處理版權的事宜。
5. 參與學校須於學校演出期,演出一齣戲劇。時限如下:
中學 20-30 分鐘
小學 15-20 分鐘
6. 擔任台前演出的必須是就讀於參加學校之學生,其他參與製作的人員則不受此限。
7. 只有參演學校的學生或教師才有資格獲得導演獎及劇本創作/演繹獎。
8. 主辦機構有權將參演劇以演出、文字記錄、錄音或錄像、或其他形式等公開。如演出超時,主辦機構有權終止演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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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資助及專業輔導
凡參加學校皆可獲得:
甲.

參與隊伍可獲演出期製作津貼:$2,450(中學)/$2,250(小學)。學校應根據需要而考慮是否聘請外展導師。而獲選參加公開演出的隊伍,另可獲津貼$2,900。

乙. 戲劇工作者專業意見,包括:
  - 各層面的戲劇訓練課程;
  - 公開演出期戲劇製作的臨場指導。
有關項目的暫定日程如下:
項目
日期
地點
訓練班
11月至12月
---
學校演出期
2月至3月
學校禮堂

學校自行安排的場地
公開演出期
4月至5月
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劇院

演奏廳
備註:
1. 訓練班(詳情提名表格)
為學校教師而設的戲劇訓練。戲劇基礎訓練將於11月至12月期間舉行。
2. 學校演出期
在此階段,學校會按地區被隨機劃分為不同小組,於約定的日期和時間上演一齣二十至三十分鐘 (中學組) 或十五至二十分鍾 (小學組) 的話劇。而演出地點則為該校禮堂或學校自行安排之場地。校方請安排觀眾 (學生/家長) 欣賞同學的演出。
3. 公開演出期
評判將會在學校演出期選出表現優良的隊伍進入公開演出期。學校演出期的部份獎項亦會在演出晚會中頒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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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演出期的獎勵
評判有絕對權力決定以下各獎項的頒發。
- 舞台效果獎
- 劇本創作/演繹獎
- 男演員獎
- 女演員獎
- 導演獎
- 整體演出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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